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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人如何终止担保
释义
    通过下列方式终止担保:经过债权人同意终止担保;担保期限届满,债权人在担保期间内未主张担保权利;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在此之前未主张债权。
    一、抵押期限和主债权期限
    抵押权有无期限没有明文规定。为了维护担保人自身的利益,担保期限最好可以等同于主债务期限。1、如果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消灭了,那么抵押权也消灭了。2、抵押权不受消灭时效的限制,也就意味着债权人在债权消灭时效过后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抵押权。3、相关法律规定有诉讼时效,该时效只适用于权利受到侵害时的请求权,因而抵押权不因诉讼时效届满而消灭。
    二、如何解决债务纠纷债权人能否扣押债务人财产
    债务纠纷诉讼的注意事项如下:
    1、重视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2、注意担保期。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的,担保期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起诉债务纠纷,申请执行的期限,申请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期限内行使。
    以下两种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
    1、一方按合同约定占有对方财产,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应付款项的,占有人有权扣押债务人财产。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一定财产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扣押抵押物,抵押物的价值可以优先考虑自己的债权。
    三、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担保期限怎么确定
    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担保期限如下: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在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中断诉讼时效的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本息还清,视为约定不明确,保证期为主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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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0: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