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省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 |
释义 |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有关要求和人社部批复意见,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21年9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四档,依次为2010元、1800元、1650元、1520元(各档标准及适用区域附后)。 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9.5元、18元、16.5元、15元(各档标准及适用区域附后)。 据了解,《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一、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二、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保障部门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 三、劳动者在试用、见习、熟练或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事实已经成立,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四、劳动者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五、国家、省对相关劳动定额标准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定额标准计算劳动者工资.暂时没有相关劳动定额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并据此确定基本计件单价和超额计件单价.基本计件单价应根据法定工作时间内绝大多数劳动者能够完成的正常劳动量确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基本计件单价计算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该内容由 范学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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