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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抱怨学校保安,需要打哪个电话?夹江保安骂学生家长打哪个电话
释义
    如何应对学校保安态度恶劣的问题:向被投诉人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写信或打电话,举报给当地信访部门或相关媒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114条规定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应接受社会监督,不严格执法或有违法违纪行为可向相关机关检举、控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分析
    学校保安态度恶劣,可以向被投诉人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地方或中央纪检监察机关写信或打电话。可以到当地信访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写信或致电相关媒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第一百一十六条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二)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三)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四)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五)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六)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八)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九)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十)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十一)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结语
    针对学校保安态度恶劣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向被投诉人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地方或中央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投诉。同时,我们也可以向当地信访部门举报,并写信或致电相关媒体。法律赋予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的监督职责,如果他们不严格执法或有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相关机关检举、控告。根据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对于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中存在的不当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当积极行动,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公正执法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三章 对不良行为的干预 第三十三条 未成年学生偷窃少量财物,或者有殴打、辱骂、恐吓、强行索要财物等学生欺凌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以由学校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相应的管理教育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校及其教职员工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职责,或者虐待、歧视相关未成年人的,由教育行政等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教职员工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以及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依法予以解聘或者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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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4: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