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可以写女方名字吗 |
释义 | 一般来说不能,农村宅基地审批以户为单位,一户一宅,所以一般来说都是只写户主的名字。 一、农村房产确权有什么要注意的 1.宅基地归整户家庭所有,确权书上无论写谁的名字都可以的,当然可以写户主以外的名字,然而在确定确权书上写谁的名字前,全家人最好充分商量,免得引起纠纷,然后再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2、户口迁入城市还能确权吗?这一点不用担心,土地从来都是集体所有,家庭或者个人只能拥有使用权,农民进城之后,在农村的的宅基地使用权、耕地使用权依然可以保留,不会随着户口的迁出而直接收回,如果进城农民是依法取得宅基地的使用,在土地确权之时,土地确权书上仍可以加上自己的名字。3、确权书上哪些人可以作为共有人。在土地确权书上,还存在土地共有人这一栏,可以填写其他的家庭成员。不过有人会发问了,外嫁女可以作为土地共有人吗?这一点没问题,外嫁女当然可以成为土地共有人,但是外嫁女必须在娘家和婆家之间做出选择,不能同时成为两家的土地共有人。户口迁至学校的在读大学生也同样拥有土地共有人的权力,依然是家庭成员。 二、非农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非农业户口是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的,农民获得宅基地的前提是本村的集体成员,一旦把户口迁移到城市就不属于本村的成员了,同时村民只是拥有宅基地房屋的所有权,宅基地还是属于村集体的,宅基地虽然不能被继承,但是宅基地的房屋可以被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六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三、一个户口本可以有几个宅基地 根据“一宅一户”的原则,独立分户之后,确实没有住处的那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所以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一个户口本有两套宅基地,面积总和未超过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各省宅基地面积标准不同),可以认定为一户。这种特殊情况也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可以进行确权。 宅基地确权作为土地确权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也是国家进行新一轮农村宅基地清查工作的重点。据了解,在这一次土地确权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确权,通俗的来讲就是说一个户口本上的一家,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其他多余的宅基地将无法得到确权,甚至还要被回收,但如果家中子女满足了分户条件自然可以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后,申请一处新的宅基地或使用多余宅基地中的一处,这也是可以进行确权的。当然这只是最一般的情况,斯农微语了解到,以下这些情况也属于“一户”,也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颁发宅基地确权证书。 是夫妻的,即使分户的只能认定为一户;离婚一段时间且未共同生活或者又另行结婚且户口分开的则算分户。 农户只有一个未成年且未婚子女的,算一户。 农户有两个以上子女,但只有一个儿子的,父母随儿子算一户。 农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其中一人成年的可以单独申请分户,其中父母应随一个儿子不得再分户。 干部、职工的配偶为农民,需要在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建房,且自己没有享受公房、集资房、货币分房等房改政策的,算农村独立一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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