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道路交通标志有: 1、警告标志,警告车辆和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 2、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 3、指令标志,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4、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的标志; 5、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景点方向、距离的标志; 6、道路标志,通告道路施工区通行的标志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综上所述,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