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开庭需要注意: 1、关于开庭的时间和地点,需要特别注意:不要迟到、不要走错地点。法院会在开庭前送达传票,确定具体开庭时间与地点。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原告未按传票通知到庭的,视为撤诉;如果被告未按传票通知开庭的,视为放弃诉讼权利,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所以一定注意按时到庭参与开庭,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与主审法官沟通,否则很可能会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而关于走错地点的问题,因为实际当中,有些法院案件是安排在派出法庭开庭,或者因为搬迁会改变地址。所以一定不要想当然,要以传票地址为准。 2、关于人,首先就是合议庭。法院一般会在传票中写明主审法官,如果是合议庭的,会同时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简单理解一个法官开庭就是独任审理,三个法官就是合议庭。 其次是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如有),律师代理的就是这三方中的一方。 此外还有旁听人员。我国的案件审理以公开开庭审理为原则,大部分案件都可以旁听,旁听人员可以是与案件毫无关系的社会公众,也可以是案件当事人的亲戚、朋友等,一些重大案件还会有新闻媒体。但是,这里需要注意一点,有些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这时就不能旁听,比如离婚案件中决定不公开审理的。 特别需要提醒的一点是:案件的证人不能旁听!!!根据法律规定,一旦证人旁听了案件审理,就不能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这一点在很多人自行开庭时很容易忽略,导致非常不利的诉讼后果,需要特别注意。 3、关于材料,对原告来说是立案时提交法院的全套材料及后续补充的证据或其他材料。对被告和第三人来说,就是他们的身份材料和证据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开庭一定要带好证据原件!我们在上一篇文章里已经讲过,举证和质证程序中需要核对证据原件,以确认证据的真实性问题,因此,证据原件千万不能遗漏,否则可能导致证据不被认可。 4、关于程序,我们需要注意遵守法庭纪律,按照开庭流程进行。有的法官会在开庭前询问调解问题,如果调解完成则无需开庭,如调解不成的,正式开庭。 开庭程序一般如下: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庭告知各方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如有申请回避的,审判庭应先处理回避问题;如不申请回避或处理完回避问题的,庭审正式开始。 庭审开始后,审判庭首先需要核实各方身份信息、代理人信息及权限;核对完成后,进入事实查明部分。首先由原告明确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被告随之进行答辩陈述。如有第三人一般在被告陈述后进行陈述。基本上,整个庭审中都是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进行陈述安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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