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山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具体是什么 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 (4)其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程序是什么 1、机动车驾驶人报案;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 3、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当事人协商一致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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