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名下有车没有报废注销会怎样 |
释义 | 如果车主车辆已经符合报废条件却不去注销,将面临以下问题: 一、无法注销该车车辆档案和税费档案,同时将拉入车管黑名单。 二、车辆一旦被要求强制注销之后,原车牌不能继续使用,之后购买新车也无法上原车主户名。这些记录将直接转到车主名下,现有的其它车辆年审也会受影响。 三、私自转让或出售后上路被查获的,直接追究原车主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责任; 四、报废车私自转让他人上路发生交通事故,一经查获将依法追究原车主经济赔偿责任。 五、如果注销后需保留原机动车号牌的,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六、如果继续开着报废的机动车被交警查到,那么车主就会面临被交警记12分以及200~2000元的罚款,情节比较严重的还要将驾驶证吊销,交警也有权利要求车主将机动车强制报废。 因此建议按照以下车辆报废注销登记流程进行注销: 1、准备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牌照、事故车的话需要携带证明材料; 2、车管所业务窗口提出报废申请,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报废单》; 3、工作人员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会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4、持报废通知书将车送至报废回收企业,填写申请表; 5、工作人员核对发动机号、车架号等相关信息后,会将机动车进行拆解,并给机动车所有人开具《车辆报废回收证明》; 6、持回收证明到车管所注销机动车档案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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