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生命康原内“即收即拆、即拆即建、以拆促建、以建促拆”的工作部署已经全面加速贯彻落实。对已搬迁企业进行拆除,表明了天目湖生命康原建设指挥部对新城建设加快推进的信心和决心,是一次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的动员会和现场观摩会。下一步,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继续加大依法收储力度。营造齐心协力发展氛围,以坚韧不拔之精神攻坚克难。为十四五天目湖生命康原新城区建设成势成型奠定基础,打开局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