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有个朋友欠钱不还,人跑了只知道他身份证号码,他没有手机号怎么去法院起诉他? |
释义 | 法院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会通过公告送达开庭通知。无论被告是否看到公告,庭审仍会进行,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后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拓展延伸 如何通过身份证号码起诉欠债人? 通过身份证号码起诉欠债人的具体步骤如下:首先,您需要收集欠债人的相关证据,包括借款协议、借据、聊天记录等。确保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债务的存在和对方的还款责任。其次,准备好起诉所需的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清单等。在起诉状中详细描述债务的情况、欠债人的身份证号码以及您的诉求。然后,将起诉状和相关材料递交给当地法院,并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法院将会安排开庭审理,并通知欠债人出庭。在庭审过程中,您可以提供证据、陈述事实,并向法院说明您的诉求。最后,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如果欠债人被判决还款,您可以通过执行程序追回欠款。请注意,具体的起诉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进行通知。即使被告未能看到该公告,法院仍视为已经送达。在缺席审判中,法院将审查债权人提供的债权证明,并做出相应判决。判决生效后,若无法获得清偿,可申请强制执行。对于通过身份证号码起诉欠债人的具体步骤,包括收集相关证据、准备起诉材料、递交法院、开庭审理等。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律师获取准确建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五、证据的审核认定 第九十四条 电子数据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真实性,但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由当事人提交或者保管的于己不利的电子数据; (二)由记录和保存电子数据的中立第三方平台提供或者确认的; (三)在正常业务活动中形成的; (四)以档案管理方式保管的; (五)以当事人约定的方式保存、传输、提取的。 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五、证据的审核认定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应当结合下列因素综合判断: (一)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完整、可靠; (二)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或者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时对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是否有影响; (三)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具备有效的防止出错的监测、核查手段; (四)电子数据是否被完整地保存、传输、提取,保存、传输、提取的方法是否可靠; (五)电子数据是否在正常的往来活动中形成和存储; (六)保存、传输、提取电子数据的主体是否适当; (七)影响电子数据完整性和可靠性的其他因素。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过鉴定或者勘验等方法,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的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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