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破产清算组的职责是:1、接管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管理和处分公司的财产;4、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5、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