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番禺辅警资格条件有哪些?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衷社会治安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男性,身高在165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5cm以上; (六)有特殊技能或特殊岗位需要的经区公安分局批准可以不受年龄、学历、身高等条件限制; (七)同等条件下,下一级辅警岗位人员优先录用。 二、番禺辅警工资福利标准是什么? 被录用人员按照辅警进行管理,由区公安分局或相关镇街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按番禺区公安分局辅警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区公安分局和各镇街具体用人单位管理,合同期一般为三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被录用人员在租赁期内享受《番禺区开展治安辅助力量整合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的有关待遇,工资报酬由区公安分局或相关镇街发放。 三、辅警有哪些工作职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下列职责: (一)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二)疏导交通,劝阻、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三)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养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 (四)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 (五)专业技术、后勤等警务保障活动; (六)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辅助性警务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