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这个要结合具体情况:1、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2、如果是赠与,一看财物金额大小,二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3.对于男女双方互赠的照片,一方坚持要求退还的,应当说服对方,尽量返还;4.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大宗财物和一定数额的金钱,一般应予返还。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丧失前提,再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5.对于以财物为诱饵,玩弄异性和他人感情,道德败坏的,即使送与对方较大数额的财物,从道德角度来讲,可以选择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