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年应税销售额如果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如下: 1.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2.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3.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且实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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