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教师可以作为公司股东。但是,如果教师为学校党政领导干部,能否作为公司股东分为如下几种情形: 1、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任职或兼职,即使按照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也不得在企业获取股权。 2、党政领导干部退休后,也不得兴办商业性企业,即不能作为营利性公司的股东。 3、党政干部辞去公职后三年内,不得在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公司持有股权,但可以在原任职务管辖业务及管辖区域范围外的公司持股。 法律依据:《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 第三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在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索取或者倒卖认股权证; (二)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 (三)买卖或者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其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或者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五)以单位名义集资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六)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七)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