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才能让担保人没有责任 |
释义 | 担保人可以免责的情形: 1、担保合同无效; 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 3、主合同内容变更; 4、保证合同未成立;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 6、超过保证期限; 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 一、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二、何种情况时,保证责任减免 保证责任减免的情形: 1、保证合同无效; 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 3、主合同内容变更; 4、保证合同未成立;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 6、超过保证期限; 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 三、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无效; 2、担保的主体不适格; 3、担保合同具有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 4、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5、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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