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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产继承怎么办理
释义
    一、遗产继承办理程序是:1、办理继承公证,这主要是因为有许多不同类型的财产权利;2、遗产继承,是指继承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在决定继承时,对被继承人的合法债权也应予以继承,承担相应的责任;3、一般财产,指继承人对被继承财产的占有。财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财产继承公证手续。二、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无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遗产: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由于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等问题,要特别注意继承人的顺序及范围,其中,代位继承只适用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转继承的受益人包括已死亡继承人的全部继承人,范围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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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4:4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