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婚姻关系中的财产纠纷调解有哪些原则
释义
    婚约财产的纠纷的调解原则:
    (一)首先立足调解双方和好。
    (二)注意区分婚前给付财产的不同性质。
    一、退婚彩礼怎么处理呢
    原则上,退婚的彩礼应当返还的哦,例外情况可以不予退还。
    有下列情形的彩礼应当退还:(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有下列情形的彩礼不退还: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二、离婚前提条件是什么
    离婚前提条件取决于离婚的方式。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前提是双方感情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才可能会判决离婚。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双方感情已破裂的,一般会准予离婚。
    三、离婚各自的财产要怎么分配
    财产的性质不同,归属和分割也不一样,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间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16: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