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2.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较大洪水;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5.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干旱灾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洪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依靠科技进步,有计划地进行江河、湖泊治理,采取措施加强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巩固、提高防洪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汛抗洪和洪涝灾害后的恢复与救济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蓄滞洪区予以扶持;蓄滞洪后,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或者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