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噪声环境质量标准如下: 1、0类,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2、1类,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2类,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3类,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4类,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如下: 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综上所述,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