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保险合同中并未规定保险公司是否需要主动关心被保险人的糖尿病昏迷情况。保险公司只有在被保险人符合重疾险条款中规定的糖尿病重疾情况时才需要进行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向被保险人讲解保险责任和义务,告知被保险人如实告知风险等事项的重要性。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二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被确诊为本合同所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之一的重大疾病,保险人应当在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的给付标准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因此,重疾险保险合同中并未规定保险公司是否需要主动关心被保险人的糖尿病昏迷情况,只有在被保险人符合重疾险条款中规定的糖尿病重疾情况时才需要进行理赔。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风险等事项的重要性,保险人应当在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的给付标准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