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含西咸新区)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落户的应届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 【法律依据】: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 第一条 说明,应届高校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西安就业落户,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补助,并发放“‘西’纳英才、‘安”心乐业大礼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