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入党后先是积极分子,然后是预备党员,最后是正式党员。 入党一共有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党组织安排联系人,开展培养、教育,共青团组织“推优”,党支部确定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2、第二阶段: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派专人谈话,上级党组织审批,院党委审批,党委下发《批准通知书》,党支部确定成为预备党员。 3、第三阶段:编入党支部,党组织编写《预备党员考察表》,举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递交《转正申请书》,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进行公示,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审批,院党委审批,党委下发“批准通知书”,党支部确定成为正式党员。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