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首先向平台投诉商家,要求平台商介入,如果无效,可向工商部门投诉。对此,淘宝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先发起退款申请,同时关注退款超时并及时修改退款协议,以避免退款关闭。如果买卖双方未协商一致,买家可以在卖家拒绝协议后“要求淘宝介入处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但是,无理由不等同于无条件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务必保持完好,但根据规定,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不能要求退货;此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目前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这类商品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需要在施行后的实际生活案例中进行归纳。 如果消费者确定退货,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则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行使。 一、网购哪些情况是不能退货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