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创企业有以下融资渠道: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 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筹资风险较小; 3、债券融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系; 4、融资租赁。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 5、海外融资。企业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资方式包括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在海外各主要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股票融资业务。 创建企业的流程是什么 创建企业的流程如下: 1、核名; 2、租房; 3、编写公司章程; 4、刻私章;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银行询征函;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7、办理验资报告; 8、注册公司; 9、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15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即可开始营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改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环境。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和提供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在其业务经营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第十七条 国家推进和支持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推动中小银行、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有序健康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县域和乡镇等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延伸网点和业务。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应当设立普惠金融机构,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国家推动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 地区性中小银行应当积极为其所在地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