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提出申诉辩护意见的人有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五条 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