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野猫归哪部门管 |
释义 | 法律分析:涉及小区居民的卫生环境与安全保障,物业是有责任征求业主建议加以管理的。目前有很多物业公司与当地动物保护机构或民间组织合作,对流浪猫狗进行诱捕、绝育、检查、认养,从根源上避免过度繁殖造成的扰民情况及疾病传染风险。领养代替买卖,不遗弃不伤害。居民与物业管理人员需要协力解决小动物问题。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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