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能否被赶走要看房东的意愿,可以和房东好好商量一下,保证卫生的打扫和猫咪的看管,避免影响他人。 具体如下: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现实中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改变构造当然不涉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中产生的返修责任争议较多; 4、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5、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6、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7、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8、房屋能正常使用。 房东是否有权赶走租客,要具体分析。如下: 1、当房东是要买卖房屋,想要租客腾房,则无权赶走租客,因为买卖不破租赁,租客有权在租赁期间,继续占有使用房屋; 2、当租客拖欠房东房租时,房东给予租客合理期限后,租客依旧不支付房租,房东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此时租客无权占用使用房屋,房东有权赶走租客;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并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之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