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民事诉讼中司法协助的特点是什么? |
释义 | 司法协助,是指不同国家之间,根据自己国家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彼此之间相互协作,为对方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外国法院请求采用特殊方式的,也可以按照其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但请求采用的特殊方式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一、什么是引渡条约? 引渡条约是指国家根据条约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内而被别国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应该国的请求,移交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移交给该请求引渡国进行法庭审判或执行处罚的行为国家之间的约定。是国家之间刑事司法协助的一种形式。比如赖昌星目前身在加拿大境内,但被我国指控有犯罪行为,我国向加拿大请求将其移交于我国进行审判,加拿大应请求移交的行为就是引渡。 二、涉外合同纠纷诉讼有哪些风险 涉外合同诉讼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是否适用该国际条约规定的法律风险; 2、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有声明保留的条款; 3、被告是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住所的法律风险; 4、合同是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的法律风险; 5、诉讼标的物是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法律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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