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合同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中止。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种原因的发生而暂时停止,而合同的终止为合同效力的完全终结。 一、保险合同中止多久后可以注销? 三年,中止的保险合同三年内可以复效,终止的保险合同不能复效。保险合同的中止是指保险合同暂时失去效力。在人身保险中,保险期限一般较长,投保人可能因为种种主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缴纳续期保险费,为了保障保险双方的合法权益,并给投保人一定的回旋余地,各国的保险法一般都对缴费的宽限期及合同中止做了明确规定。 二、合同履行完毕能否违约 合同履行完毕能违约。合同履行的权利义务中止,但合同有后期义务的,不履行后期义务的,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的一种重要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建立于有效合同的存在。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有效性,结算和清理条款当然也应包括违约金条款。 三、保定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有什么专业解释吗 保定合同终止效力律师的专业解释是: 1.自然终止,是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 2.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 3.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期间,遇有某种特定情况,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而使合同终止; 4.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由于非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标的实际已不存在,保险合同自然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