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所得税是公司交的,个人所得税是自然人交的。个人从公司取得的收入,公司要替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付给个人得钱,公司要代扣个税后,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外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属于自然人性质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股东承担无限责任,因此,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排除在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之外。 二、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1980年9月10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第二次修正,并于当日公布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