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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时候应该申请专利?
释义
    评定职称前
    对于科研机构的研究者们,当需要评职称前,如果有一项或几项专利在手,那评职称的硬件条件就具备了,是时候将职称提高一个档次了。从另一个角度,当一位研究者手中有一项或多项专利,也是他科研能力的证明,既然有这样的能力,职称得到提升也是实至名归。
    课题结题前
    作为研究所的研究人员,肩负着为国家研究各项课题的使命,而每一项课题结题,都会有科研成果,是各位研究者辛苦工作的结晶。这些成果里,很多都可以用专利来体现,即将大家的劳动换作一种独占的权利,并给予研究者后续获利的机会。因此,国家在很多课题结题时要求有专利成果,这既是对科研项目的要求,也是对科研人员的奖励,给予他们利用研究获得财富回报的机会。因此,建议大家要有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充分利用专利规则,为自己创造利益,将课题的研究成果尽可能用专利保护起来,而不是白白放弃这个机会。
    创新成果被看见前
    在论文发表前,一定要把可以利用专利保护的技术内容利用专利的形式保护起来,使此部分技术成为创新者独有的权利,他人不能随意使用。申请专利的过程于小是保护了创新者的利益,于大是保护了国家的国有资产,于国于己都有利。
    参加会议时常常会给予同行学习甚至剽窃技术成果的机会,尤其是将技术批露在同行面前,往往被他人借用的概率更高。因为参加会议的都是懂行的,也许一些蛛丝马迹就可以让同行看清了创新的那层窗户纸。因此,在参加会议前,一定要将会议中要批露的技术进行专利保护。
    还有就是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前。需要提醒研究者的是,也许很可能您提供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就是一项创新技术。这样的创新技术,应该用专利保护以后,再提供给企业或其他客户,供他们选择,否则很可能合作没谈成,让对方懂得解决问题的办法,竹篮打水一场空。
    还有产品展出或有人参观时。上述的各类被他人看见的情形,都是有风险的环节,创新技术持有人对这些司空见惯的工作环节都需要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让自己辛苦的创新成果成为他人的囊中物,或者成为公众的公有财产。
    产品出口前
    产品出口创外汇是很多企业及科研院所的理想,但是,需要提醒的是,产品推向国际之前,一定要做好相关专利保护工作。小米手机出口到东南亚等国家,有很好的价格优势,但是一出口印度就面临专利问题,被爱立信起诉专利侵权,导致其海外市场扩张受挫。
    相同的例子很多,中国的产品出口遭遇337调查数不胜数。因为专利有地域性,在中国拥有专利的产品到国外,如果没有在对应的国家申请专利,是不被保护的。如果恰好竞争对手有相关专利,则会受到其强有力的打击。
    公司上市前
    新三板、创业板、上市是最近炒得发烫的词,很多人都希望将自己的公司上市,获得较好经济收益。可是,有多少人知道在上市前,做好专利的准备工作呢?
    2010年3月19日,某公司本应与东方财富(300059)、康耐特(300061)、中能电气(300062)三家创业板公司一起上市交易。然而,深交所3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告当中却没有该公司。究竟是何原因导致上市被临时叫停?真实原因是有关监管部门要求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就媒体报道的专利权终止问题进行核查。
    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时,却因为专利问题被撂倒,多少人的财富梦因此破灭?
    换个角度,一旦公司上市,公司各项指标都会暴露在公众眼皮底下,包括创新技术和专利,因此,做好专利保护工作是创新技术公司上市前的必修课,否则,鸡飞蛋打肯定不止一家。
    发现有市场机遇、竞争很强的时候
    一些聪明的创新者,会在市场中发现产品缺陷,并迅速将之生产出新的产品,此时,专利保护显得尤其重要。时间就是金钱,此时,越早申请专利越好!
    总之,在大家的工作和生活中,有较好的专利保护意识,既可以保护自己的创新不为他人所有,又能为自己争得好的利益机会,更有可能成为自己实力的证明。
    一、专利权授予类型包括什么
    我国专利有以下的种类:
    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发明专利
    所谓产品是指工业上能够制造的各种新制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品。所谓方法是指对原料进行加工,制成各种产品的方法。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项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或是一种构思,具有在工业上应用的可能性,但这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或构思与单纯地提出课题、设想相混同,因单纯地课题、设想不具备工业上应用地可能性。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用具)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2.实用新型专利
    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3.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并在《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对其授权条件进行了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相对于以前的专利法,最新修改的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要求提高了。
    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明显的区别,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两者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例如一把雨伞,若它的形状、图案、色彩相当美观,那么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雨伞的伞柄、伞骨、伞头结构设计精简合理,可以节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么应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这二者的结合,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条件是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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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9:4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