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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施工中可以提出哪些索赔方面的问题
释义
    施工中可以提出的索赔:一般有三方可以索赔,分别是工程质量索赔、工程进度索赔和工程保修款。其中,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员是共同被告,共同承担质量方面的连带责任。
    一、那个工程的延期索赔怎么处理
    索赔工程延期的方式是:
    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二、个人建筑施工合同怎么写
    工地施工合同主要包括的内容如下:
    1、当事人条款;
    2、工程名称和范围(标的物条款);
    3、施工准备条款;
    4、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5、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
    6、价款及其支付;
    7、材料及设备供应;
    8、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
    9、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
    10、承包人保修责任。
    三、承包人是否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对工程款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经发包人同意转包拖欠工程款纠纷,实际施工人为原告、发包人为被告;未经发包人同意转包拖欠工程款纠纷,实际施工人为原告、承包人为被告;质量纠纷,发包人为原告,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员为共同被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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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5: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