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缔约过失责任要求实际损失吗 |
释义 | 一、缔约过失责任要求实际损失吗 1、缔约过失责任可以要求实际损失。缔约过失责任可以主张的赔偿包括固有利益损失赔偿和信赖利益损失赔偿。固有利益损失赔偿的范围包含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信赖利益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二、缔约过失责任主要类型有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主要类型,具体如下: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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