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会作废。蓝印户口,是一种介于正式户口与暂住户口之间的户籍,因公安机关加盖的蓝色印章,而被称之为蓝印户口。红印户口是指常住户籍户口,是相对于蓝印户口而言的,由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蓝印户口不是常住户口,取得蓝印户口者,每年须进行年检,不符合年检的,公安局给予注销。而蓝印户口在转为常住户口前,原所在地常住户口并不注销。因投资或者购房取得蓝印户口3年以上、或者因被单位聘用取得蓝印户口5年以上,且有固定合法住所的,可以按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常住户口。经批准取得常住户口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城市建设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