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目前独立董事所面临的的法律风险责任有 民事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和 刑事法律责任 三种,其中民事法律责任又存在有对公司的责任和对第三人的责任。 2、具体的法律责任有: (1)作为公司的决策者和管理者,独立董事必须履行对上市企业的忠实义务以及其他必要的注意义务,否则其依法必须对其不当行为 承担赔偿责任 。 (2)为了确保赔偿请求得以实现,索赔方往往会在起诉公司的同时将公司的管理层列为共同被告,甚至直接起诉董事或高管人员个人。 (3)除非与公司之间有补偿协议,高管人员不能使用公司的资金为个人支付抗辩费用或索赔。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