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会写字的人代签字是否有效 |
释义 | 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制规定,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如果当事人不会写字的,是可以按手印代签名的,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一、收据必须盖章吗? 是的,收据不盖章,如果也没有签字、按手印的,一般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在法律上没有加盖公章的收据并不被认可,所以收据一定要加盖公章或者当事人的签名。因此如收据开具的主体为公司或单位,其未在公章上加盖公章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该收据上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则视为与公章同等效力。 二、犯罪嫌疑人不承认犯罪怎么处理?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不承认犯罪行为的,应当由侦查机关负责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侦查结果依法处理: 1、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2、如果侦查证据不足于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则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不承认其罪行,会被认为是认罪态度恶劣,是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自己的职能活动,查明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确认行为的犯罪性。 所以,犯罪嫌疑人不承认犯罪行为,通过其他证据能够确实证明其犯罪的,仍然是可以定罪的。 三、不认罪认罚检察院怎么处理的 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是否构成犯罪不是犯罪嫌疑人自己说了算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有证据,经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第一百二十六条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