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应税收入是指计算缴纳某种税收的营业收入。比如销售货物或服务,那么就是缴纳增值税的应税收入,也是缴纳所得税、印花税、消费税等的应税收入。 应税收入金额也就是计算缴纳税收的依据。 缴纳增值税的叫增值税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叫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其他个人(指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自然人除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应该按照征收率或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