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窝藏罪和包庇罪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窝藏罪与包庇罪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不同。窝藏罪主要表现为实施积极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蔽处所、财物,帮助其藏匿,以逃避制裁的行为。包庇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的行为。 窝藏罪和包庇罪的区别 包庇罪和窝藏罪的区别。包庇罪与窝藏罪在某些方面存在竞合。具体区别如下:1、客观表现方面不同。窝藏罪主要表现为实施积极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蔽处所、财物,帮助其藏匿,以逃避制裁的行为;包庇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的行为;2、定义不同。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但仍然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还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但仍然作假证明给以包庇的行为;3、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同。 包庇罪和窝藏罪的区别 一: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但仍然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还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但仍然作假证明给以包庇的行为。二:窝藏罪客观上表现为为罪犯提供隐蔽处所或用金钱、物质资助罪犯逃往他处隐蔽的行为。包庇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向司法机关或有关组织作虚假证明,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借以帮助犯罪分子掩盖犯罪事实,逃避法律制裁。三:窝藏罪在开始实施窝藏行为时明知是犯罪的人,或是在开始实施窝藏时,不明知是犯罪的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的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行为的,构成本罪,过失不构成窝藏罪。包庇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人的,当然成立本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也成立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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