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株洲建造自住房贷款受理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株洲建造自住房贷款受理条件有哪些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株洲建造自住房贷款流程怎么走 1、个人住房贷款办理先要向开发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贷款行对开发商开发项目、建筑资质、资信等级、负责人品行、企业社会商誉、技术力量、经营状况、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并与符合条件的开发商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2、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根据合同要求,付清所需首付房款。个人住房贷款办理自首付款付清之日起七日内购房人提供符合按揭银行要求的资料,直接向开发商合作银行提出申请按揭贷款。 3、贷款行对购房人的各方面情况及手续进行调查、审查,与符合基本条件的购房人(包括购房人配偶)办理初步手续,具体包括借款申请书、共同还款声明、承诺、谈话笔录、借款合同、借据等。随后购房人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银行报上级行进行审批。 4、个人住房贷款办理申请审批期限一般为7日内。对超过该期限的,营销部及时与银行对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积极协助购房人办妥贷款,及时与按揭银行签订阶段担保手续。 三、株洲建造自住房贷款材料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 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 户口簿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城镇范围提供未发《房屋所... 农村宅基地使用批复 工程预算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房屋套数证明(异地贷款提供) 收入证明(异地贷款提供) 工资发放银行的近6个月的工资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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