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场笔录的制作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现场笔录的制作程序为:行政执法人员对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情况进行真实记载;现场笔录制作完毕,由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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