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辨认笔录制作要求? |
释义 | 需要辨认笔录要求有,辨认主持人约定为侦查人员,且不得少于二人,辨认人不能接触辨认对象,辨认前,辨认人不能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辨认犯罪嫌疑人,被辨认人的人数应当为五到十人。 一、制作辨认笔录应注意什么? 1、选取辨认对象照片。 2、辨认笔录中应记录辨认事由。 3、辨认过程要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或者有见证人在场。 4、不能忽略辨认经过的记录。 5、辨认结果要记录清楚、详细。 二、辨认笔录的审查要点 1、在辨认客体上,应倡导以真人和实物为主。 2、在辨认对象的审查上,注意有无针对辨认对象的特征做特别辨认。 3、在辨认的程序上,应当审查辨认相关规则的执行。 4、在辨认相关要件中,应关注辨认中见证人这一诉讼参与人。 三、辨认笔录的目的是什么 1、在对案件进行侦破时也是会根据受害人以及犯罪嫌疑人的陈述来订立辨认笔录的,那么辨认笔录也是侦破案件的证据之一 2、同时在书出具辨认笔录时也是需要当事人对笔录的内容进行确认,如果说当事人对辨认笔录的内容确认无误后,也是需要当事人进行签字确认的。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 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90条 对辨认笔录的审查、认定与排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