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爷爷过户给孙子的房子,一般不能再要回去。但如果孙子作为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爷爷或者爷爷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爷爷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撤销情形之一的,爷爷仍然可以依法主张撤销赠与协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