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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伊达比星医保能报销吗
释义
    伊达比星医保不能报销,不在报销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国家药品目录将药品分为三类:
    1、第一类甲类,可以全部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
    2、第二类乙类,用此类药需个人先按一定的比例承担部分费用后,剩余部分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
    3、第三类丙类,这部分的药是不报销的,全部由个人承担。 甲类是指国家规定,临床治疗需要的甲类药品。 广泛应用于同一类药物,疗效好,价格低廉,甲类药品按照报销比例的100%报销。乙类要自付一部分,报销一部分,具体的报销比例根据各地政策和具体药品而有所不同。医保目录是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筛选的,甲乙类是按照疗效价格比确定的,也就是说疗效确切且费用低廉的均被列入甲类,不需自付.而乙类基本有自付比例,同一种药在不同的省市自付的比例不同。一般情况下,除必须扣除的项目外,其他甲类药品的报销比例为100%。乙类药品只报销70%-80%。自费药品需要自己承担所有费用。报销金额=(费用总额-起跑线-乙类自费-全额费用)乘以报销比例。如果一种药是100%报销的,那么该药的费用将全部报销,所有费用都是免费的。按照乙类药品70%的标准,100元的药品费用只需要30元,剩下的70元是报销费用,医院退房出院时自动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四十一条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计划、经贸、财政、卫生行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计划、财政、卫生行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
    使用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其费用统筹基金不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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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4: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