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快件签收后,发生破损的,损失由收件人承担。按照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会告知收件人应当面验收并签字确认。所以收件人已经签收的就证明其已经确定该快件不存在破损,所以签收后又发现破损的,则损失由收件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