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我妹妹未婚先孕生了孩子,上的是我家的户口,男方想要孩子,就要开庭了,我妹妹该怎么要到孩子的抚养权?
释义
    您好,谢邀!
    像您妹妹的这种情况。孩子刚刚出生,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只要孩子的母亲没有法律所规定的这几种不能抚养孩子的情形,即使男方要求要孩子的抚养权,那法院也会把孩子判给您的妹妹。
    _【法律依据】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__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__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__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另外,法律规定,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拥有同样的权利,在诉讼过程中,要求男方给孩子支付抚养费,一直要求他支付到孩子18岁。
    【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2: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