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民法典》规定继承权可以放弃。若是放弃房产的,应当到公证处进行书面声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放弃继承权只能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进行,不能在被继承人在世时进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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