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看守所不能主动送东西,如果需要相关物品,看守所可以通知家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所人员检查。但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可以在规定时间会见嫌疑人,连其本人的亲属都无权会见,只能在看守所指定的时间送衣物和存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