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
释义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省政务大厅环保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单,将申报材料转送土壤处。 2、土壤处组织专家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评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许可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和相关规范要求的经营单位,土壤处制作许可证 3、行政审批办报经厅领导签批,出具批复文件,申请人持受理通知单领取。 一、电子税务局公司名称怎样变更?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1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民非机构注册流程 民非机构的注册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地的民政局提出申请。 2、申请人在网上将表格填好打印后,交至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由业务员初审通过后网上受理。 3、业务受理后,进入网上审核流程。网上受理通过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审核结束后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相关部门通知申请者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章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程序 第七条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之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