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区别 |
释义 | 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各种资产的证据;言词证据又称“人证”或“人的证据”。是指以言词形式提供的证据。 性质不同,表现形式不同,效力不同。 《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什么是言词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有哪些区别 言词证据,实物证据的对称。又称人证或人的证据。是指以言词形式提供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被害人陈述、刑事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民事当事人陈述等。 性质不同,表现形式不同,效力不同。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各种资产的证据;言词证据又称人证或人的证据。是指以言词形式提供的证据。 强奸罪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区别 强奸罪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别在于: 1、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是否具有直接性; 2、取证的难易程度不同; 3、对于其他证据的依赖性不同; 4、证明过程的复杂程度不同。 实物证据的类型? 实物证据的种类,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非法言词证据的内容是什么 (1)主体不合法的言词证据,即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取证主体资格的人收集提取的言词证据; (2)形式不合法的言词证据,即不具备或不符合诉讼中法定形式的言词证据; (3)取证方法手段不合法的言词证据,即使用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得的证据。 非法言词证据排除条件是什么 1、绝对排除刑讯逼供获取的口供; 2、对威胁、欺骗、引诱的方法获取的口供区别对待; 3、非法取得的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 4、非法取得的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应当排除,但在实际操作上还存在一些障碍。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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